雷胶东 律师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
fa253147 安徽 | 铜陵市
您好!我是安徽铜陵一家化工企业的一名职工,工作已经四个年头了,今年七月七日我做了人流手术,单位有买生育保险,但是单位说只给我病假工资,而生育保险有关事项也要我自己去社保问和解决,可是我上网看了资料说是应由单位去解决这些事情的,我每月的平均工资除了养老保险和医保还可以拿到2000元,但是合同定的基本工资是600元+保健费190元+岗位工资+产量工资+奖金+满勤奖。
可是我不明白给我病假工资是什么意思,又能拿多少钱呢?我理应享受哪些有关待遇?我还想知道企业应该尽哪些责任?
雷胶东律师 专家律师
安徽-铜陵市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建议到当地社保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