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基 律师
广西弘生联合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江苏 | 南京市
签署的合约无质量相关的规定。合同条约明显对乙方(也就是来装潢的队伍)有利。并且,有“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规定”。但是这个合同已经签名了。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
杨宏基律师 专家律师
广西-河池市
有效。你可以根据以下法律规定解决无质量约定的问题。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广西 | 梧州市
请问专家:借条没写明还款日期,但借款日期已经过了两年,这借条还有效吗?法院还会不会受理?谢谢!·
杨宏基律师 专家律师
广西-河池市
你提出的是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你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务人也没有明确表示不归还你的款项,视为你的权利还没有受到侵害。
因此,你的案件法院是会受理的,并且也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fa222412 广西 | 河池市
我是和河池的。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共同财产的问题。结婚期间,他把存款全用他及他父母的名字,几套房子房本也都只用他或他父母的名字(父母没有财政收入,无购房能力),现在他把存折和房本都藏起来了。我只有复印件。请问,复印件有效吗?还有,他父母名下的财产能算做共同财产吗。
杨宏基律师 专家律师
广西-河池市
1、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有其他证据相佐证的, 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父母名下的财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fa218497 广西 | 河池市
你好,杨律师; 我跟我老公总是吵架, 也就是说感情不合吧。 他成天你打牌 ,从不交一分钱给我帮他存起来, 跟讨要钱用就像乞丐讨饭似的 。 这个问题已经闹得很久了。 之前我就有说过要跟他离婚, 可是他总是求我原谅他, 我也为孩子考虑了, 也愿两他5次了, 这一次我真的没办法再原谅他了 , 我真的吃不消了, 所以我想问一下 我跟他和他说了两个人一起去和平办离婚他不肯, 我想上法庭解决, 需要些什么准备之类的吗?
也就是说起诉需要钱吗?
杨宏基律师 专家律师
广西-河池市
你好,离婚诉讼的诉讼费(交给法院),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在20万元以下的,诉讼费为300元。超过20万元的按5%收。如请律师代理诉讼,则应当交纳律师费,具体收费标准看诉讼难易程度、是否要出差等确定。
fa188971 广西 | 河池市
我今年19岁,跟男方《20岁》结婚得一年半,生下一男孩,孩子刚刚满10个月,从孩子满月开始,都是我一个人抚养,生病也是我一个人带,钱也是我自己开,连孩子的生活用品都是我妈妈买的,男方一分钱也没有开,孩子刚满月的时候,因为男方的父亲说不要我了,所以男方就回他自己的家,我在娘家,孩子跟我,直到孩子6个月了,别人说多了,男方才来跟我一起带孩子,过年了我们回家。
孩子病了,我叫男方跟我带孩子去看病,《因为是在乡下,离镇上很远》男方没有去,后来我妈妈打电话来问孩子的病,男方就说我过两天就下县城了,说到时候我带孩子到县城看病,《我妈妈是在县城》,我来到县城的时候,孩子就病得有点严重,挨打了两天吊针,我没有办法一个人带孩子打吊针,要喊男方来帮忙,但是男方的父亲以家里的农活多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后来我妈就请人跟我带孩子去打吊针,过了一个礼拜,孩子的病又犯了,而我又是晚上发烧,连续了好几天,我还要忍着发烧时要晕倒的情况带孩子去打吊针,后来我就打电话说要男方过来帮忙带孩子,等我病好了再回去帮忙做农活,然而接我电话的是男方的父亲,我跟他说明了原因后,男方的父亲说他做不了主,然后我就跟男方的父亲说要男方寄点钱下来给我给孩子看病,因为我跟我妈妈要了好几百块钱了,不要意思再跟她要了,《现在男方是由男方的父亲当家做主》可男方的父亲这样说,说我带孩子来外婆家还要他们寄钱来啊,意思是要我妈妈开钱,他们不开,我下县城的时候他们也没有给一分钱。
后天男方的父亲就说不要我们母子了,要我跟我爸妈打声招呼了可以了。
男方的父亲一而再再而三的说不要我,我也忍无可忍了,也不想跟他们过日子了,反正从孩子满月到现在不管是生病。
吃的。吃的用的。吃的用的男方一分钱都没有给过,我说分开,男方也同意了。
孩子还在吃奶,现在我想问孩子是由哪方抚养,抚养费怎么算。
杨宏基律师 专家律师
广西-河池市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小孩的生父支付小孩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如果他拒绝支付,你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他支付。
fa202590 广西 | 河池市
离婚以后男方不给女方看孩子,女方应该怎么办?
杨宏基律师 专家律师
广西-河池市
你好,离婚以后男方不给女方看孩子,女方应该怎么办?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保护你对小孩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