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兴锐 律师
湖北全成律师事务所
国家赔偿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fa221905 北京 | 海淀区
朋友卖高仿鞋的,是刚毕业的学生,刚刚开始做,有一个大学的女生来买鞋,刚开始是一双,然后收到货觉得质量还不错就又买了三四双,还有又全班团购,到目前为止一双鞋款都没有结。有人发现了鞋不是正品,鞋价不高,300多点。然后就声称自己母亲是工商局的,要彻查这件事,威胁我朋友,我朋友害怕不敢回复他们,他们找他要十万,说这件事就私了了。现在由于不理他们,他们还要把他的所有信息发到各大网站上去人肉。不知道这件事有什么解决办法,由于是卖假鞋也不敢报警。他的销售模式是网购
谭兴锐律师 专家律师
湖北-武汉市
这个嘛,即使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冒牌制品构成侵犯商标权罪或者构成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销售行为,但是,买方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更不是公安人员,因此,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货物或者付清价款,如果买方拒绝履行,则买方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敲诈勒索罪或者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行为。
以上仅为初步的粗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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