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漂 律师
福建律慧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
fa360543 福建 | 三明市
您好!林律师,
去年我们家的土地被征用,有一部分是我们整个村小组平分的,但这一部分钱至今都还没有下来,镇政府的领导与村领导都说没有这回事,都说不知道,但这笔是大家都知道的。当时签这个土地变更协议的时候,有七个人在场,一个是镇副书记,两个是我们村小组的组长,另外四个是我,我爸,还有我叔叔和大伯。事隔一段时间后他们的说法就各有不同了,镇书记是说"不知道",两个组长对我爸的询问就互相推脱,对其他小组人员就说没有这笔钱没有这回事了,这应如何处理呢?
林志漂律师 专家律师
福建-三明市
被征地一方应当拿有其中的一份征地补偿协议,如果实在无法拿到证据材料,可以通过证人作证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