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旭明 律师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fa279596 四川 | 成都市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10年2月21日进入公司,底薪是1200元/月,但至6月份开始公司实行承包制,不发工资及补贴,只拿提成,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就有从6月份开始不发工资,再有就是提成制度,车补什么的都没有,但我们并未解除劳动关系,也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请问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那我6月份签订的那个承包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入职到现在2-8月份所有工资的双倍工资,及补发6-8月份的工资,及补买社保呢?急,谢谢!
罗旭明律师 专家律师
广东-广州市
若承包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企业无论如何都不能不发工资给员工,故不发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是否双倍工资的问题,若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当然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