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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化平 律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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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 | 营口市
男方急于和新欢结婚而要求离婚,女方可以坚持不离婚吗。男方和新欢同居可以算作分居或感情破裂而成为离婚的理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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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如果有法定的离婚理由一次就可以,没有的话一般要两次,间隔时间要半年以上。 如果一方离婚前与他人同居,可以认定其为过错方,在离婚时应当少分或不少财产。 法定离婚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北京 | 房山区
我想咨询,国家有关孕期休假的相关规定,如带薪休假时间,薪金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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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 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fa349034   辽宁 | 丹东市
前些天与一私人补课学校签了个培训协议,里面其中一条是说如果在这个学校接受培训后,没有在此工作,而去了其它学校任职,一经他们核实,我就要给他们5千块钱。这里并没说培训期是多久。我现在不想在这了,想找个别的学校工作,请问我用交这个钱给现在这学校吗。我觉得这个很不合理...希望得到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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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除非学校确实为您支出过培训费用,否则,您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赔偿。
fa345252   北京 | 朝阳区
您看下,这是劳务公司的回答:由于您目前未毕业,在校大学生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的,所以需发放实习津贴。 实习津贴需按照劳务报酬计税,不适用于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能这么按照么?这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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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我国相关法律确实规定,未毕业在校学生,不能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劳务合同,所得收入应按劳务收入的计税方式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