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占朝 律师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
fa356648 上海 | 普陀区
您好,想咨询离婚问题
第一,非本人,是我妹妹
第二,结婚八年,未生育(双方没计划,不属于不能生)
第三,住的房子是以男方父母名义买的,女方没出资
第四,妹夫于一年前和同事(比他小十几岁)女孩越轨(有证据)
第五,妹夫在我妹妹知情前诱导我妹妹写了份清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双方有签字
第六,后来,我妹妹才发现自己上当,妹夫现以此让我妹妹离开家
请问如何维权
段占朝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徐汇区
1.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所谓的离婚协议就未生效,你妹妹可以反悔。
2.你妹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包括因对方过错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
3.你妹妹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房子是否属于夫妻财产,要看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资,房产证的署名,等等。
4.如果对方隐瞒、转移夫妻共有财产,你妹妹还可以请求对方不分或少分这部分财产。
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你妹妹的权益,建议聘请律师协助。
lovehy1987 江苏 | 南京市
我想问下,法定解除合同,这个一般是什么情况,会怎么判定,违约金多少?合同里面只有超过3%才可以退房,但肯定是不会吵的
段占朝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徐汇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至少有十二种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可撤销、解除。
1。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3.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主张无效。
4.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5.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6.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同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但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7.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8.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等等。
总之,你可以带上你的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让律师帮你把一下关,看能否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损失。毕竟很多合同都是有漏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