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郑海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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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海萍 律师

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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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378734   浙江 | 温州市
你好,我母亲由于医院用药不合理、药物使用过量、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医院当时也承认是全责,并出具了文件,但只说明是医疗事件,如果说是医疗事故毕须有卫生部门的鉴定,我们找当地卫生部门,当时卫生部门抽调的专家也出具了鉴定分析意见,但言词并不能说是医疗事故,我们全家现在精力憔悴,我想你说的这个过错鉴定是不是不用费这么多周折同,因为我们现在申请了二次鉴定,但卫生部门的一熟人说一般二次鉴定不会推翻一次鉴定结论的,想着母亲死的真冤,有理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一家人现在很绝望,求助!

郑海萍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徐汇区

二次鉴定推翻首次鉴定的很多。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只要鉴定结论里说明了医院有哪些过失,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也会赔偿一部分的。现在的医疗损害鉴定已经统一成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不分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赔偿标准也是统一的。所以没有必要纠结于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