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余向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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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向栋 律师

上海市君成律师事务所

常年顾问刑事辩护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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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ela123   上海 | 徐汇区
我现在是一名在读研究生,我找了一份实习,进公司的时候跟公司签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公司对我培训,我为公司服务3年,如果我接提前解约,则需要向公司赔偿4万。公司所谓的培训只是公司员工讲述公司流程,在进行了第一阶段的培训后,公司又提出想与我签实习协议,协议中注明在实习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实习关系,但是如果我对公司有相关赔偿的话要按照我和公司之间的协议来执行。我现在的问题是,我如果现在解约,是不是要赔偿,赔偿的话是不是要4万?那如果我签了实习协议后,再提出解约,赔偿的情况又会怎么样?谢谢

余向栋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徐汇区

1、你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应以现在签订的《协议》为准,尽管双方此前有某种约定,现在已被新签订的协议所代替,除非在新签订的协议中仍然保留了之前的内容——如你需为公司服务3年,如果你提前解约,则需向向公司赔偿4万; 2、在实习期间,你对公司的“赔偿”,是在什么情况下的赔偿?具体的条款是怎么约定的,你需仔细审阅。签字一定要慎重,一旦签字即意味着要承担义务,当然也享受一定的权利。须三思而后行。
jizixun   上海 | 徐汇区
余律师您好!打扰您,请教个问题。我叔叔阿姨是二婚,没有领取结婚证。两人有一女儿及共同建设的一平房。现在由于感情不和,已经处于感情破裂阶段。经常吵架,无法生活,女方还经常辱骂男方父母,态度非常恶劣。请问男方如何离婚,女儿及财产如何分配?若是女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余向栋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徐汇区

jizixun : 你好!你没有讲清你叔叔和阿姨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具体时间。假如是在1992年3月前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假如在上述时间后,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没有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合法登记而共同生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对子女抚养,对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