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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寯 律师

福一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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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4条) 律师评价(0条)
fa303271   上海 | 普陀区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员工,我单位现在要更换劳务派遣单位,我的合同是2011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不和新的劳动派遣单位续签,原来的劳动派遣单位是否会赔偿。想问一下有没有说 前提是这家公司倒闭或者重组的!

李良寯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普陀区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请参照本条处理。
fa302504   上海 | 普陀区
我们公司放风说明年2月搬迁,同一个市搬到别的区,我在里面做了6年,太远了不想去,合同今年6月签了3年,合同里没有地址,请问有没有赔偿,如有那什么向公司要赔偿?如果公司不一次性搬,分批次搬,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李良寯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普陀区

您好,公司搬迁解除合同,属于合同单方变更,你们不同意变更的话,可以追究公司违约责任,应获得赔偿,具体依据合同处理即可.
fa276798   上海 | 卢湾区
李律师 : 您好,在此想请教您。 1) 由于我司与员工签订的是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日为今年的11月30日. 合同期满日我司就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 那么 是否就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2) 因为一些因素公司决定在劳动合同到期日满就不再与员工续签,然后在11月30日当天宣布结束-解散的话,是否有权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或代通金给员工 是否属合法? (急) 盼李律师可以给予我司指导处理的回复. 谢谢! 李林

李良寯律师 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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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期满正常终止(有些情况,即便合同约定期限到,合同也需要顺延到某些情况消失),除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支付,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至于您提到的当天宣布解散,不知道含义如何,是公司解散,还是仅仅遣散或裁减部分员工,但无论哪种含义,补偿金都应支付. 其实,在有法律顾问的企业,做这些动作之前,早经过了合法的设计(一般至少提前一年设计),使公司补偿支出降到最低.另外,如果是贵公司涉及到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话,合理的设计也会减少贵公司很多支出.法律上的很多设计,都是提前设计和运作的. 如需要法律顾问或运作合并分立等需要,可以联系我.联系电话:1891412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