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保全 律师
河北盛润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
dengwp 河北 | 邢台市
我与前妻生有小孩,离异时判给前妻;
我再婚后十多年一直无小孩,现妻是初婚;
我们现捡拾一弃婴,想收养,
① 是否符合收养法第六条中无子女的条件?可否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② 而不需按照收养法第八条的规定,必须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这样才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郭保全律师 专家律师
河北-邢台市
你现在的条件如果同时符合收养法第六条规定的四个条件的话,是可以收养的,但你们夫妻双方许共同收养。可以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收养弃婴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八条的限制,但是必须由有关部门认可或证明,才可以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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