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连芝 律师
上海鑫钧律师事务所
常年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fa107923 黑龙江 | 佳木斯市
女方至今结婚已有10年,现在生有一男一女孩,结婚这10年当中曾受到过男方造成的好几次轻、中度伤害,现在这几天男方主动搬出家去外面住,“分居”。 家庭状况 有一房产、一工厂,大概家产有100万,但房产证户名是其男父亲的,工厂是用别人工厂的营业执照,由于我们农村都这样房子由父母来盖好,但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1、向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能得到什么? 2、离婚后子女分配情况? 3、怎么样能分得家产? 4、如果分到女孩,男方应该给女方多少钱抚养费、到多大年龄为止。谢谢了
常连芝律师 专家律师
上海-徐汇区
房产属于父母的您分不到,工厂是他人的执照,如果由证据证实该厂是男方经营,在经营期间的收入您可以分到一半,孩子应有您们各自抚养一名,抚养费原则上应是各自承担一名子女,如果是条件好的一方也可以向对方抚养的子女支付一部分费用,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满18周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