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玉 律师
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272900248 河南 |
我和现在的丈夫同居7年了, 没有登记结婚. 在08年2月,他醉酒摔杯把我左眼和左额头,崩伤,导致左眼摘除.在这一年中,医疗费是他交付的,半年后才能安装义眼片,在这时,他却提出跟我分手! 当时我没有报案.在一年的起诉期已经过了的时候他提出跟我分手了,想咨询刘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还能要求他赔偿么?
刘宝玉律师 专家律师
河南-郑州市
由于这两天比较忙,未及时回答你的问题,很是报谦。我很同情你现在的境遇。你们同居, 但没有登记,不是事实婚姻,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对你的人身伤害,他和一般人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他应当对你的医疗、误工、护理、营养等费用予以赔偿。同是该伤害造成你容貌毁损,影响交际和劳动,已构成伤残, 你应当赔偿你残疾赔偿金、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至于诉讼时效,因你治疗尚未终结,且未定残,并不会过时效。祥见我的网站上的文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论述。你的虽非交通事故,但道理 是一样的。你可以先直接向他主张权利,不行的话可由人参与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祝你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