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刘英昼律师

刘英昼 律师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常年顾问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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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610933901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中央东大街51号

律师介绍
欢迎进入本网站! 本网站是本律师的网上工作平台,本律师现执业处所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常年驻在黑龙江黑河市,重点致力于为黑河区域的广大客户提供更...
律师文集
律师咨询(2条) 律师评价(0条)
cchlawyer   江苏 | 苏州市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年限是08年以后双倍还是从用工之日起算?我是2000年2月26日到2010年8月14日总共10年半.谢谢

刘英昼律师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黑河市

你实际上在问劳动合同法是否有溯及力,因为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开始有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实质上规定了溯及力,你的赔偿金计算年限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算。
fa125514   江苏 | 苏州市
7月13日我收到这么一份通知书:你于我司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0年08月14日到期。根据市政规划,开发区管委会要求我司拆迁。同时劳动部门也要求我司对员工进行逐步分流。由于公司目前订单量不足,今通知你即日起不需要到公司上班,直到合同期满。请于2010年08月14日到公司办理合同到期终止手续。公司有一份开发区的拆迁通知书但是没有具体时间,听老板说要到明年9月份拆迁。公司的这个做法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吗?如果是违法补偿金怎么算?我是2000年2月26日到职的。 公司在7月6日发了一张合同到期征询表,我在上面写了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说愿意协商解决的话就按一年一个月赔偿,我认为公司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因为我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了,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应该是双倍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从用工之日起算,我应该是21个月。不知我的观点对不对 谢谢

刘英昼律师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黑河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您有单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权,您已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综合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与您终止合同符合该条规定,并履行了该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就不能算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并不能证明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拆迁并不等于用人单位不可以搬迁后继续经营,因此,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确认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同时,主张双倍双倍的赔偿金.这里的关键确如您提问的题目"是否违法",如果违法终止成立,您的计算是正确的.以上意见供参考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