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杨生鑫律师

杨生鑫 律师

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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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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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166956   福建 | 三明市
我是被告现在明溪,现有家庭成员父母。原告现在新加坡陪读的身份。三月法庭判决离婚,法庭判决一栋5层的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前几天前妻上法院起诉我和我的父母要分割财产。诉讼请求是《1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父母不参与分割和财产 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有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原告不想承担一直躲在新加坡。我应该怎么做,想请你做我辩护律师可以联系你吗?

杨生鑫律师   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福建-三明市

 你的前妻起诉你,要和你及你的父母分割家庭财产。可是,据的的陈述,你的前妻的三项诉讼请求并没有提出分割家庭财产的要求:诉讼请求1是要求法院确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诉求只是要求法院对房产共有人的范围进行界定,没有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诉讼请求2是要求你的父母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样也没有明确提分割财产的请求;诉讼请求3是关于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更与财产分割没有关系。因此,如果你说的你的前妻的诉讼请求没错,那么法院不可能在本案中进行财产分割。另外,如果在以前的诉讼中,法院确实已经通过判决确认房屋为家庭共同财产,那么你的前妻提出的前两个诉讼请求,实际上是她认为法院以前的判决有误,这是对以前生效判决的不服,她应当对以前的判决提出再审的申请,而不是另行起诉,法院也不能受理这一另行起诉的案件,更不能对另行起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以上答复仅是根据你提供的有限信息作出的,准确与否与你提供的信息量与完整性有关系。本答复仅供参考,欢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