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丁训刚律师

丁训刚 律师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已帮助:1关注数:1 +关注
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3200710140207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

律师介绍
丁训刚,男,汉族,出生于1980年11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曾就职于香港伟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公司法律实务的处理经验。在律师执业过程中...
律师文集
律师咨询(1条) 律师评价(0条)
fa271066   江西 | 九江市
http://www.fenfenyu.com/Memorial_Static/5735/Article/2.html

丁训刚律师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江苏-徐州市

就这个案件来说,个人认为诉庐山管理局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可能有一定难度,首先该案定性非常明确为刑事案件,而非庐山管理局的管理上存在某个过错或是失误导致该女摔伤或者其他意外死亡,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难认定。话句话说,即使庐山管理局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也不能排除或者阻碍犯罪嫌疑人实施故意伤害的刑事行为。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可多咨询一下其他律师。---节哀顺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