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王邱律师
王邱
律师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合资合作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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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60120101069464
地 址:海口市国贸路正昊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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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是父亲名字,儿女继承了母亲份额,也拥有部分产权,现要过户给其中一女儿, 请问,是每个人各写一份,还是以父亲为主写好后,儿女签字?谢谢!
王邱律师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海南
-
海口市
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凭证,只要协议中能体现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并且是大家共同的意思就行了。当然不管是分开写还是共同写,都必须由亲笔签名。最好是经过公证,因为在我国,经过公证的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