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民 律师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0310652320
地 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31号蓬仁园
fa196312 天津 | 塘沽区
天津市企业能否按照最低标准给员工上保险,合同到期需要补偿吗
徐爱民律师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塘沽区
天津市有很多企业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给员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一般社保机构也是按照公司所报的人数和标准收费,如果你认为你的工资标准是高于社保最低缴纳标准,你可以向社保机构进行反映。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核定缴费基数时会让员工签字,如果您在公司缴费标准核定时同意,则其按照低标准缴费就是合法的,合同到期也不会给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