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杨浩新律师

杨浩新 律师

佛山市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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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佛山市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91303110264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64号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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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律师咨询(2条) 律师评价(0条)
fa156669   广东 | 阳江市
杨佛山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劳动合同8月15日到期,今年6月份经医生确诊我已怀孕.现公司书面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公司非要不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杨浩新律师   佛山市律师事务所

广东-佛山市

据相关劳动佛山法律咨询法规规定,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俗称三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顺延到三期界满。也就是说在你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不顾你怀孕的事实而坚持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时可根据你本人意愿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或签订劳动合同。更多法律咨询请关注:http://www.fslvshi.com
fa156669   广东 | 阳江市
今年五月份经熟人介绍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因大家是熟人,所以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只是在我交首期房款时房主出具了一份收据给我,收据写明房款总价25万元及何时办时过户手续等内容.双方对过户费用的承担无书面明确,只是口头讲过,过户费用包括契税等大概5000元左右,由我承担.现我们双方共同委托中介办理过户手续,中介指出房主因有二套房,因此卖这套房要交所得税二万多元,此费用由谁承担双方争执不下.想请问下佛山律师,我是不是要承担所得税二万多元?怎样才能顺利办好过户手续?

杨浩新律师   佛山市律师事务所

广东-佛山市

纳税义务是一种行政义务,非民事义务,不能由双方约定由哪一方来承担.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当然由出让方承担,对此毫无疑问.实践中,特别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通常会约定税金由哪一方承担,本佛山律师认为,纳税义务的承担和税金的承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房产交易中所得税为例,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双方不能约定,但所得税的税金承担却是可以约定的.本案中所涉的所得税税金承担没有明确约定,应按佛山法律咨询规定处理,即由房屋出卖方承担.办理过户问题因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如何\何时办理等问题双方均未明确,为此双方应进一步协商. 佛山律师建议: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须慎重,应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好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更多法律咨询请关注:http://www.fslv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