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李智国律师

李智国 律师

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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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5201110935360

地  址:河南省林州市平安街中段天河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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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39282   河南 | 安阳市
我村属于郊区,因涉及城市扩展,现征收耕地700多亩。 正在发补偿款!当年土地承包改革时因地块离家远近、土壤肥沃不同,离家近土壤肥的每人9分地,离家远土壤贫的每人1亩地,但是当时交公粮、农业税时还按9分算!现在补贴也是都按9分算!当时队里一个会计填写 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 时是按实际亩数写的,也就是说有的是9分,有的是1亩!现在国家赔偿时有人就拿出 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 要按证书上填写的为准!我想问他们可以这样要求吗???

李智国律师   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

河南-安阳市

国家补偿应按实际亩数计算.鉴于你的咨询情况,个人的应得补偿款应是土地局的实际登记在册亩数为准.个人的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与土地局的实际登记在册亩数一致的,按土地承包使用权证书上的亩数为准发放补偿款;不一致的,按土地局的实际登记在册亩数为准发放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