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徐颖斯律师

徐颖斯 律师

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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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0711890371

地  址:越秀区寺贝通津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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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628672   广东 | 广州 ¥10.00
我老公的爸爸在他10岁的时候病世了,妈妈带着他1年后改嫁了。那时候房子还没有办法理房产证登记。因为我老公当时太小就以爷爷的名字登记房产证等我老公18岁后在转给他,结果一直没去办理直到爷爷去世也只是囗头遗嘱给我老公并没有文字上的,现在姑姑叔叔他们都愿意让我老公继成房产,请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和办理程序?费用是多少?

徐颖斯律师   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州市

您好,针对您的提问,徐颖斯律师团队作出简单答复如下: 由于爷爷去世的时候只有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需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下,并且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如果满足口头遗嘱条件,则您的丈夫属于唯一继承人,直接继承房屋。 不满足口头遗嘱条件,按照法定继承,您丈夫属于代位继承,与姑姑叔叔们一起继承房屋。可以让姑姑叔叔们在执行继承前签订自愿放弃对于该房屋的继承权的文件,则最后愿意继承该房屋的只有您丈夫,您丈夫就可以一人继承该房屋。 具体流程:首先注销被继承人户籍,之后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文件到区、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由继承人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费用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以及过户费用。 提供的信息较少,本答复仅供参考,为对您负责,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也可以联系徐颖斯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