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亨康 律师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不当竞争
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1201210962062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88号华丰大厦8层
beiji123456 黑龙江 | 呼玛
商品确实上过广告。
就是车在骑行当中出过小毛病,顾客小心眼,向工商局举报我。工商局对我们进行调解,顾客觉得吃亏不同意,最后,是顾客自己找的调解人来找我谈和解,我做出了一些让步,此事就算结束了。但是工商局在对我们进行调解的时候,看到我卖的车后有“央视上榜品牌”这几个字,在我和顾客和解完以后,第二天把我叫到工商局说,现在不允许商品上打印这几个字,说我违反了广告法,虚假宣传,这是模糊概念什么的,要对我处罚。我不理解,广告不是我打的,我只是零售,我在零售的时候也没有宣传此商品上过广告,退一步来说,就算违法,我觉得那也是生产厂家和我零售有什么干系啊。工商局是不是就是想欺负我?高人请给予解答。
林亨康律师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福建-福州市
你确定工商局叫你去工商局的原因就是因为你央视上榜品牌构成虚假宣传?如果确定了,那实际上就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跟你也没有关系,你只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就行了,而且现在工商局也没有罚你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