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张永鹏律师

张永鹏 律师

青海镇海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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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青海镇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3012013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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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496001   青海 | 西宁市
今年4月份买了一套房子,二手的,当时是男的卖给我,上个月他媳妇找到我,说当时没经过她的同意把房子卖了,要我返还,我一听就傻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张永鹏律师   青海镇海律师事务所

青海-西宁市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你买这房子的时候,是否是善意的,并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是,你不用担心,房子是你的,如果没有支付合理对价,或者对方有证据证明是购买房子是恶意的,那么就麻烦了。不过我认为,你只要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就是现在的市场价,应该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