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蒋颖律师

蒋颖 律师

辽宁邦言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金融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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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辽宁邦言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0311779619

地  址: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商务总部大厦A座915

律师介绍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敏捷的思维、雄辩的口才、冷静的头脑,从多角度研究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联系电话:13019327847) ...
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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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164574   浙江 | 湖州市
蒋律师: 我是你的同行,我现在也遇到了你<具有抵押性质的承诺书是否有效>这篇文章一样的问题,即抵押人单方向抵押权人出具抵押承诺书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抵押合同效力问题?我想问一下你文章中的案例当时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我的案子一审法院已经判决承诺书不是双方合意结果,没有抵押合同效力了,现在准备上诉,所以急等你的答复。

蒋颖律师   辽宁邦言律师事务所

辽宁-沈阳市

这要看承诺书出具的时间是在物权法实施之前,还是物权法实施之后。 如果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承诺书是即不具有抵押合同的效力,也不具有抵押物权的效力。 而在物权法实施之后,因抵押登记不再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承诺书的内容具体明确,包括了抵押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这种承诺书应具有抵押合同的效力,但需注意的是,未经抵押登记的,仍不具有抵押物权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