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潘行龙律师

潘行龙 律师

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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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10199910301826

地  址:

律师介绍
  潘 行 龙 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学本科学历 。多年来,遵循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敬业精神,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通过大量的诉讼和刑事辩护活动...
律师文集
律师咨询(15条) 律师评价(0条)
fa285541   浙江 | 台州市
在网上被骗了500元,知道骗子的网银卡号,姓名,QQ,手机号,还有他的所在地.怎样才能抓到他!

潘行龙律师   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

浙江-台州市

从被骗的数额来讲,不构成犯罪,今后你要自加小心,以防受骗上当。但你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以便抓获。
fa242959   辽宁 | 朝阳市
我于4月15日在我们当地供销联社举行的房屋招标会上中标了一处房屋,底价是6万元,我以12.5万中的标,钱已经交了。结果签订合同时面积变小了,我就没有签订该合同。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呢?

潘行龙律师   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

浙江-台州市

面积不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fa241761   浙江 | 台州市
您好! 我是卫生系统职工,于2003年参加工作。因为参保标准争议医院一直未参保。于2011年1月才给职工补缴社保。我于2010年12月提出辞职,单位于2011年3月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补缴社保。请问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潘行龙律师   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

浙江-台州市

单位的做法不合法。理由是: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应当为你补缴2003年至辞职之月的社保费。
fa238762   浙江 | 台州市
你好,我想我问下,就是我家人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我的户口已经迁到丈夫这了,请问村里拆迁我那继承的房子能不能分到房子的,急急。。。

潘行龙律师   浙江山鹰律师事务所

浙江-台州市

可以分到房子,因为是折迁补偿,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