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咨询解答

mach13   江北区 | 民事类
打算跟原房主签订《户口迁移补充协议》,但不知道法律上支持的房屋买卖中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是双方随意约定吗?? 如果违约,又找不到原房主的话,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4人已解答

戴长洪律师    北京市大成律师...

北京-东城区

1、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中违约金的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但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果违约,又找不到原房主的话,可以根据你与对方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提起诉讼或仲裁。这时,由于联系不到对方,法院或仲裁机构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后对方未能到庭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缺席审理。

王瑞律师    北京市冠英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除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比例外,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金比例一般不超过总额的20%。《合同法》第114条对约定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了。

律师   

-

违约金的比例并未有硬性规定,你可以随意约定,但如果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按实际损失来去顶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找不到房主的话,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1.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比列可以双方协商约定,但要相当于实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如果违约,又找不到原房主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