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388668 宿迁市 | 经济类
我们村农村征地拆迁民宅,我和政府已经在拆迁协议上签过字了,乡政府把赔偿金以支票的形式开出,但未交到我手中,现在政府单方面的把支票作废。
现在我咨询的是:现在支票被单方作废了,我与政府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已经签订一年零三个月了,政府的赔偿金作废了的话,我也同意赔偿金作废,那我和政府签订的协议可不可以也作废。我可不可以在法律上不承认那个协议。
在政府赔偿没到位的情况下,政府有没有权利拆我的房子??
请专家给予帮助。请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3人已解答
于森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
北京-朝阳区
这涉及到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问题,关键要看所签协议是否有违法之处,或者拆迁人有没有违法的地方。若拆迁协议无效的话,你与政府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话,你没有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政府无权拆你的房子。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北京拆迁维权律师团队。
刘建平律师
江苏包信律师事...
江苏-苏州市
可以起诉政府。
朱忠伟律师
上海市天域律师...
上海-徐汇区
从效力来讲,协议是生效的。但是你可以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