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422206 唐山市 | 民事类
协议离婚时,,孩子4周岁多,男方说谁要孩子谁抚养,对方不给生活费,女方为了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而接受了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的要求,可是男方有工作,而女方没有工作,抚养孩子确实有一定的困难,请问女方现在是否 可以要求男方按月按时给付孩子的生活费。如果男方拒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是否可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男方应该付孩子的抚养费而拒绝付时,女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
5人已解答
尹兰英律师
湖南-
男方以此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你已经支付的及以后孩子所需的费用,对方不愿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潮生律师
广东建升律师事...
广东-潮州市
可以要求。
王林律师
河北公泽律师事...
河北-保定市
你好,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执行
闫建秋律师
河北庶宁律师事...
河北-石家庄市
抚养是法定义务,未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
曾波律师
湖北西陵律师事...
湖北-宜昌市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