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144106 西城区 | 刑事类
因为着急,我未经物主同意就使用了他的东西,当时主人亲眼看到了我用他的东西,她没有明确表示是赞成还是反对,我们也没有吵架或打架的行为,用完后我马上放到那,东西的价值也就百十来块钱,我跟主人也认识,我侵犯了他财产的所有权吗?
4人已解答
殷建伟律师
北京市京开律师...
北京-丰台区
你使用她东西的时候,确实侵犯了她的财产权,你最后将东西放回原处,说明你没有非法中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盗窃罪。只是一个民事侵权问题。当她看到你在使用,而没有提出异议时,证明她已经默许你使用了,她的默认,你的民事侵权性质也因她的默认而抵消了,不算你侵权。
郝江律师
北京市维泰律师...
北京-朝阳区
不构成
郭军律师
北京两高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你好!
对方没有制止表示默认许可你使用。
刘子若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
北京-朝阳区
如果主人看到你使用他的私人物品时而并未加以制止,对方不会追究你的使用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