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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162309   海淀区 | 民事类
我在北京的一家私人公司应聘的会计助理,上班后发现老板不给签合同,也不给上社保,工作跟会计没什么关系,反而天天需要搬货运货,于是朋友打电话说要给我介绍新工作,被老板听到后,以我不适合公司为由让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说工资打到我卡里。所以干了十二天就没去那家公司了,后来老板一直找借口,说忘了、说不在公司等理由拖了快两个月,但是老板一直很客气说是有空就把工资打到卡里。我实在受不了就去公司找老板,老板突然翻脸不认人了,说试用期都没过,还背着他找别的工作,说我对不起他还好意思找他要钱,让我爱上哪告去哪告,因为我没有任何证据,他不怕,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丢给我一百块让我走。当时说的试用期三个月,每月1400,我应该得到多少钱,有什么赔偿,虽然钱不多但是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没有任何证据我该怎么办,如果告他有胜算吗
3人已解答

程向云律师    北京浩东律师事...

北京-海淀区

您好,协商不成,只能法律解决。不过你上班时间短,12天应该给付你700元是合理的。打官司应该准备证据呀

郑吉文律师    内蒙古松洲律师...

北京-通州区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王华伟律师    北京市凯泰律师...

北京-朝阳区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12天应给您600多元的工资。准备证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