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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e   淄博市 | 民事类
尊敬的律师,您好。夫妻拥有贸易公司全部股份,其中一人为法人。目前,以公司名义自银行贷款用于投资(以房产作抵押),为期一年。如果,该笔贷款出现问题,就是说不能及时或是不能归还银行。除以该贸易公司的资产偿还之外,夫妻二人的个人财产(如个人银行存款、未作抵押的房产、汽车、股市资金等等),是否付连带还款义务,还是与个人资产无关,仅以公司资产和已经抵押的房产作为银行的清欠目标?感谢您的回复。
5人已解答

李大兴律师    海南新概念律师...

海南-海口市

如果是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就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与公司股东个人财产无关。但如果发生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注册资金不足等违法情况,就要刺破公司面纱,由股东个人承担责任。

侯建军律师    河北华川(北京...

河北-承德市

如果不存在抽逃资金,未交足注册资金情形,应仅以公司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贾金勇律师    北京腾宇律师事...

北京-宣武区

如果不存在抽逃资金,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于股东财产混同等情形,仅以公司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于家亮律师    山东恒岳律师事...

山东-东营市

仅以公司财产为限,负清偿义务。

刘世亮律师    湖南济人律师事...

湖南-永州市

仅以公司财产为限。但如果你们有抽逃资金等行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