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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达到多少将被认定犯罪

付凤鸣律师动态 付凤鸣律师 2025-12-25 06:12:24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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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采用非法手段减轻税负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那么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数额达到多少将被认定犯罪?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达到多少将被认定犯罪?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逃避缴纳税款

2014年间,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利用由乙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张,金额合计为685492.31元,使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方法,逃避企业所得税共计人民币171373.07元(685492.31*25%),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42.04%201677日,税务局向甲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因甲公司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税务局于201726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年210日,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   

法院判决:构成逃税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申报纳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陈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可以宣告缓刑。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律师说法:数额达到多少将被认定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作为某甲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其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触犯了逃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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