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利律师动态 张胜利律师 2022-04-12 22:28:21 608
170万、被招待嫖娼与李庄刑案何干
张胜利 河南天昭律师所
北京律师李庄由于涉嫌伪造证据、妨害做证罪而被羁押、审判。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2年半,但李庄及其辩护律师均称无罪、声称上诉——故最终结果目前也不得而知!
关于该案的证据、事实以及程序等等,暂且不谈。就说庭审中以及之前警方向媒体报料的律师代理服务费170万元以及李庄被委托人招待嫖娼的事情。
170万元的律师代理费用,确实高昂,真的不是普通百姓所能承受的价格与服务!但如此收费,是否违法犯罪呢?是否如同广东马某某律师因为收费100万元,而被法院判处诈骗罪呢?
有人可能理所当然的认为,如此收费必然伴生违法犯罪。也是,这也可能是所谓“伪造证据、妨害做证”罪的犯罪动机;或者就是犯意诱惑!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尚未庭审,但170万元的律师收费已经路人皆知。于是,听到了警方一面之词的我辈很是震惊,内心“仇富、恨黑”之情也油然而生。
更加让人不可理喻的是,公诉人竟然庭审中宣称:李庄身为律师,曾经被委托人龚刚模的弟弟请到洗浴中心嫖娼——江北区警方、检察院也真是无所不能,但龚刚模涉黑案件却似乎不明不白:不然,为何如临大敌般的惧怕龚刚模翻供、惧怕辩护律师提交证据?警方事先就没有调查龚犯企业的骨干员工?
是否还有其他可能,那就是有人指示与安排:龚刚模、樊奇杭黑社会组织头目已经内定,不容更改;专案组警官不愿白费力气。
嫖娼划归隐私范围,应该没有争议;而且,李庄嫖娼似乎与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也毫无牵连。那么警方深入嫖娼场所指认、调查等等,难道就是为了人身攻击?公开庭审中如此宣扬他人隐私、爆料他人负面,难道也是如此用意?——这样,是否意味着,一旦成为犯罪嫌疑人就“体无完肤”、就颜面尽失!
公民尊严与秘密,权力机关应该自觉维护;即使有人身陷囹圄,强势部门也不能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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