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李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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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 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调解谈判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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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 荆门市
我公司属于一施工单位,没有双休,国庆8天只放了一天半,规定每天早晨七点上班晚上六点半下班,有时要加班到八九点,一切加班都没有加班费!我想问,这样属于违法行为吗?

李磊律师 专家律师

北京-朝阳区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您公司的行为属违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三人行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borlawy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