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方洪彩律师
方洪彩
律师
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常年顾问
已帮助:
1
人
关注数:
0
人
+
关注
执业信息
执业机构: 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87110458
地 址:丽水市中山街410号罗马大厦7楼
律师介绍
暂无简介!
律师文集
律师咨询
(
1条
)
律师评价
(
0条
)
wangbin168
云南
|
曲靖市
我岳父母在早些年共同修盖了一栋3层楼的楼房(先由该村村委会划拨土地到各户,然后各户再自己出资盖房。因当时只有我岳母与我老婆的户口在该村,所以在划拨土地时是按照她们两人的户头数进行划拨的),我岳父母膝下共有一儿一女(其儿子的户口一直未在本村,我老婆是属于住家的),去年年末时,我岳母不幸病逝,后我们大家共同协商,初步达成该房屋产权分配口头协议(即我岳父主动放弃该楼房的产权,我老婆分得第1、2层的产权,我老婆她哥分得第3层的产权),但在书面协议正式签字时,就一些问题产生了分歧,现咨询一下以解疑惑: 1、我老婆她哥提出他所占有的那一层不但要单独办理房产证,还要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请问这可行吗?如果可行,那么应如何办理? 2、如果以后该处楼房被拆迁,那么他们双方之间的拆迁补偿应如何协调分配才合理?
方洪彩律师
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浙江
-
丽水市
1.村委会的土地应属于村集体所有,你岳父母是否办理过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办过,则无法办证. 2.如果你老婆她哥不是你岳父同一个集体组织之成员.他只能以继承之名义去办理登记.具体程序要与当地土地管理局联系.但如果原来没有办理过房产权证.则无法分户. 3.若拆迁,按各人的房产多少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