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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为何多是法律人

 朱中辉律师 2025-12-25 17:05:37  3832

朱中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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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历史,迄今为止的数位美国总统都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联,他们中有的出自哈佛、耶鲁等著名法学院,有的曾经从事过律师工作。本届当选总统奥巴马就出身美国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学院,是一位法学博士,并且长年担任民权律师,有穷人的代理人的美誉。

  我粗略地算了一下,自美国独立以来至今,一共44任总统中有27位都有法律背景。这是历史的巧合还是一种必然呢?这种有趣的现象是否喻示着具有法律背景的候选人在选举中意味着某些优势呢?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似乎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方面:除个人政治抱负因素外,它与美国的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特点以及美国法学教育制度的特点都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美国也是一个以法立国、以法治国的国家。在美国,熟悉法律和法律制度的人参加公职竞选,经常被认为是具有一种独特的优势———对国家政治体制有着比常人更深刻的了解。这甚至被看做是从政的一个基础。

  就美国法律与政治的关系而言,美国的宪法在其中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有一种说法认为,美国是靠着两部法律治国的,一部是宪法,另一部是税法。

  我们知道,18世纪末美国的那部宪法篇幅并不长,条文也不多,但它是一部活着的法律。可以说,美国宪法基本上涵盖了美国的立国原则和法律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而且美国社会的价值观也是源于宪法。法律在美国社会中发挥主导作用,具有很强的渗透力,几乎覆盖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宪法所规范的原则,在美国是不能轻易逾越的,而税法则引导着美国的经济活动,其中反映的社会价值观念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就是美国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也是许多懂法的人能较为容易从政的一个重要条件。

  另外,美国大学法学教育的特点,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

  美国大学法学教育的特点很突出,它不是本科教育,而是研究生教育、博士生教育。到了这个学习阶段的学生,一般来说他们的思想已经比较成熟,基本上完成了对个人未来理想的设计和价值观的寻求,所以在进入法学院时,他们的人生目标已经是相当确定的了。不少人是抱着从政的愿望来的。法学院以其特有的教学方式着重培养和训练学生的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积极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并为他们提供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机会。毕业后,不少同学成为社会活动家和政治活动家,更有一些人直接参与到从镇长到总统的竞选活动中去。像哈佛、耶鲁等美国著名大学都具有深厚政治渊源,比如耶鲁法学院就曾经培养出克林顿及其他几位总统。

  而且,具有法律背景对于当选美国总统后也会有许多帮助。美国总统在法律上享有很大权力,而且他是最终决定是否使用核武器的人。不知晓法律的候选人就难以正确地行使这些权力。作为选民,在将国家的权力授予某个人之前,肯定也会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考虑。总之,这几方面综合起来,就形成了上述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