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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吴某某诉淮安某医院及其分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卞恒亮律师 2025-12-24 2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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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恒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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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医疗事故鉴定为非医疗事故,但医院方存在明显过错,按民事侵权,法院认定医院方承担20%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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