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发律师 2026-04-02 09:16:59 1052
唐金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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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柯某,男,23岁,系东莞市莞城区同步文化用品店经营者
委托律师:唐金发,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被告:东莞某某工艺制品厂
案情:.原告与被告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