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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版权的归属有哪些,教材著作权的归属有哪些

著作权专题 魏剑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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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摄影作品版权归属于谁?教材著作权归属也有一定的规则,具体而言,教材著作权归属于谁?这些问题在下文中将有所体现。

一、摄影作品版权的归属有哪些

让摄影作品进人图片市场,不仅可以体现摄影作品的社会价值,而且可以通过市场使摄影师的创作获得收益。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摄影师而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词异义同)为前提。摄影作品版权的归属问题对于摄影师十分重要,如果把并不拥有版权的摄影作品销售到图片市场上去,不仅赢得不了任何收益,还有可能引起一些纠纷。许多摄影师都会问:我拍摄的作品难道版权不属于我吗芦。要知道,判断摄影图片版权归属的最终依据是相关的著作权法律。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谁是法律意义上的作者呢?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情况:(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不管摄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一幅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首先要看这幅作品是在怎样的状态下产生的。创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相同。一般而言,一幅摄影作品的产生有下列五种形式:1、自主创作;2、合作创作;3、委托创作;4、职务作品;5、法人作品。

1、自主创作的作品

对于自主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也就是说对于摄影作品而言,如果是摄影师在其自主状态下拍摄的,只要该作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律又没有另外的规定,那么无论作品是否发表,摄影师对作品都拥有版权,这种权利就包括上面讲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自由摄影师外出采风拍摄的作品即属此类。

2、合作创作的作品

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在文学创作中,有合作的情况,在摄影中同样也有合作的作品,特别是一些创意性质的艺术作品,从构思到布景、再到拍摄,有时需要两个人、甚至两个人以上共同合作完成,这类作品的著作权就应该归合作作者共同拥有。比如两个摄影师通过共同努力在摄影室中完成了一幅精彩的摄影作品,这时决定作品是否发表,应该由两个人共同决定,作品在发表时,应该署两个人的名字,使用作品所获得的报酬也应该由两个人共同享有。

二、教材著作权的归属有哪些

教材著作权归单位所有时,编写执笔人享有哪些权利?教材编委会能享有著作权吗?教材主编和各个编写人之间的著作权关系如何确定?

教材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原则,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该作品系自然人个人独立创作,则著作权归创作者个人所有;如果该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依法享有该教材作品的著作权。在我国现阶段,由于教材作品的编写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且由于教材内容具有外在制约性以及规范性的特点,教材作品尤其是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如果没有一个机构统筹协调,审查把关,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因此,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特别在基础教育教材中,教材作品依法被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归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

在教材作品被视为法人作品,著作权归单位所有时,其中具体承担编写任务的自然人即编写执笔人虽然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但仍然可以基于自己的创造性劳务,在法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享有一定的权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署名。编写执笔人由于是教材作品的作者,因而,可以享有在该作品适当位置上标明自己身份的权利。

2、获得报酬。由于编写执笔人具体承担了作品的创作任务,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只是因为我国著作权法的特别规定,才不享有教材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编写执笔人基于其劳务而获得报酬的权利不应被剥夺。该项权利涉及的仅是劳务报酬,而不是著作权使用费,具体数额一般由单位与个人协商约定。

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有资格享有著作权的主体有三类:公民,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单位是主持作品创作的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常设机构。而其他组织,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解释,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等。拥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是其他组织的主要特征。对照上述三类著作权主体的定义来看,编委会既不是单个的作者,又不是常设机构,也没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因此,不属于上述三类中的任何一类,也就是说,不具备享有著作权的资格。

教材作品大多数是由主编和各个具体编写人共同创作完成的。在教材作品著作权归个人的情况下,由于主编常常不参与作品的具体执笔创作,因而,就给主编与具体编创人员的著作权关系增添了复杂性,一般说来,二者的关系有以下几种情况:

主编既不参与局体的执笔创作,也不对作品的整体结构和具体内容提出实质性的创见,其承担的仅仅是审稿、文字修正等辅助性的工作,甚至完全是挂名,在这种情况下,主编不能够享有教材作品的著作权,该作品的著作权应属于具体编创人员。主编不参与具体的执笔创作,但对作品的整体结构和具体内容提出了实质性的创见,对作品的最终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则主编与具体编写人员一起,共同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主编既创设了作品的整体框架,又承担了部分具体内容的编写,则主编与具体编写人员一起,共同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在主编与具体编写人员共有作品的著作权时,主编往往以其著作权人代表人的身份,行使整部作品的著作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主编代为行使整部作品的著作权,如在合同上签字,领取并分配稿酬时,一定要有其他具体编写人员的书面授权。

以上就是有关摄影作品版权归属以及教材著作权归属的答案,希望可以帮您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无论是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还是教材的著作权归属,都是新兴的著作权类型,受法律保护。在归属方面容易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掌握的重要知识,所以,我们建议您,有纠纷时可以咨询有关的律师,毕竟他们的实践经验要丰富的多,也能避免您的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北京著作权律师,北京知识产权律师温馨提示:

作为著作权律师,除了需要过硬专业法律知识,还需要经济、科学方面的知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根据委托人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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