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案例 魏剑啸律师 2017-04-06 15:43:41 1093
中企抄韩广告 惹怒中国网友
据环球网报道,“限韩令”寒潮下韩流被封冻,文化韩流最大消费地的中国市场如今岌岌可危;位于北京的现代汽车卖场门可罗雀, 起亚3月销售量骤减70%……自2月末乐天集团最终交出“萨德”用地至今,韩国媒体上哀嚎不断。惹怒中国人,有人很肉疼。然而,一则“中国内地组合新广告涉抄袭韩国女团”的消息,却让一些韩国人感觉咸鱼翻了身。近日有韩国网民发现,内地偶像男团X玖少年团和女子组合SNH48为一家服饰品牌拍摄的新广告,疑似抄袭韩国女团TWICE的《Knock Knock》专辑照。
据报道,这首2月发行的特别版专辑主打歌《knock knock》,登顶了韩国8大音乐排行榜,现在还火到日本。但对大部分中国人来说,知道TWICE更多是因为其成员、陷入“道歉风波”的台湾艺人周子瑜,她被爆曾在韩国举“中华民国国旗”。中国网友表示很窝心。《环球时报》记者5日致电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过一番内部沟通之后,该公司负责公关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公司不回应此事。
律师说法:
任何作品都是在前人的智慧和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创作完成,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作出适当的限制。著作权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科学文化的传播与繁荣,以满足维护社会公众对作品的正当利用需要。著作权法允许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适当引用,那么,适当引用与抄袭如何进行区别呢?
适当引用是为了介绍、评论和说明某一观点或问题,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是合法行为。在信息爆炸的知识经济时代,适当引用是作品创作中一种重要手段,无论在文学、艺术还是科学、技术领域,大概所有从事写作的人,没有人不会用到它。尤其在科学研究中,借用前人的学术成果,创造出新的知识,造福人类社会,是人类所敬仰的高尚事业。然而,抄袭是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的侵权行为。一旦被认定抄袭,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引用和抄袭都是对他人作品的使用,两者很容易混淆。适当引用必须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引用部分没有构成作品的实质部分。而抄袭基本上没有指出引用出处,往往是过量的不当引用。
北京著作权律师,北京知识产权律师温馨提示:
作为著作权律师,除了需要过硬专业法律知识,还需要经济、科学方面的知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根据委托人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魏剑啸律师 ![]()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咨 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