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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日记律师编一

王龙琼律师动态 王龙琼律师 2020-04-10 05:37:12  330

王龙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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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在孩提时代,父亲常常为了让饿了两餐的天子不食而眠,就讲些岳飞的故事。挂在口边的熟语是一日两,两日三。,我在此写过去的日记时也想起了:一日两,两日三来了。天子的生命也是在这一日两,两日三中的度过来的。

      星移斗转,天子活到了公元2003年,该是农历羊年的腊月底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天子刚刚见过一位客户,谈妥了一单业务,是桩离婚案,告别客户。步履匆匆往家赶。突然间,“叮呤呤”手机响了。“喂,你好!哪一位?”“是王律师吗?”我是接到彭泽县的一位陌生老人的电话。说是其子被北方某县的一个老板软禁了,我马上回答:“向公安报案,”他则说,有个中辛酸,一定要面谈,不得已,我只好会见了这老人。

     了解案情之后,我就和老人上了北上的列车。

我和那位老人登上列车的那一天正好是羊年的腊月二十四,这一天本应是天子回家把已故亲人从天堂接回家过年的,我却要去阴寒的北方。出发之前我是让老人和律师事务所很齐全,很规范的办了委托手续的。不过委托事项是非诉讼债务纠纷。上了列车之后,老人和我分析了案情,制定了办案详细过程,案件发生在北方B县,老人是江西省甲县人,老人的儿子时年二十七岁,未婚,是家中独生子,考上了大学,但把学费和一年的生活费,不交给学校,因此也就没有报名,而是在学校附近租房生活一段时间后,灵感来临,用钱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本,年龄又大了,只好给人打工,打工的日子里认识了江西省B市的B某,这位B某已经四十多岁,也是光棍。B某到过老人家里,和老人儿子的关系特别好,他们本来都在义乌小商品市场帮人送货。干了两年,收入还可以,但发不了财。于是两人乘车前往北方B县去掘金子。果真找到机会,和B县的外经贸委主任结为知己。外经贸委主任当然不能公开以自己的名义生产经营。于是就以老人儿子的名字为厂长开办酿酒厂,他们对主任谎称是表兄弟,表兄就任会计。他们是用普通白酒灌装成名牌酒。

      那是天子今生第二次乘坐列车,但睡卧铺却是第一次。

在黎明前,我和老人抵达山东省BB县,江南的天子和老父不适应北方的奇寒,在寒风中不停地打寒战。天子在吃早饭时,向山东老母打听B县公安局的方位。在早晨八时,我和老父准时找到B县公安局的大门所在,然后我和老父离开公安局的处所,在距之一百米以外的一清真寺旁,我让老人打电话给外经贸委B主任。开始是关机,后来不接,接着问老人在哪里,然后,让老人去哪里、哪里。大概是从早晨八时十五分开始拨打手机,到了九时零五分,我和老人相隔两米远,这时B主任的狗腿子们已将老人团团围住。在它们尚未反映过来时,我叫了一部摩托车将我送到公安局。我直奔110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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