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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与巨贪

 王龙琼律师 2020-04-05 02:54:38  214

王龙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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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对小偷深恶痛绝,而且极端丑化,也是最被人瞧不起的一类人。相反对贪官污吏却视为无所谓,甚至于大加赞美。人类是什么回事?希望有知音与我对话。

              辩  

(江琼琼盗窃一案一审)

审判员:

作为江琼琼的辩护律师意见如下:

首先、在作案时,江琼琼刚成年不久。没有前科。同时因为经济拮据而触犯刑法,本案盗窃累计数额为1908元,超过江西省的“较大”标准不多(2012年仍有效的标准)。手段上是趁被害人熟睡且将手机放在一边的状态下,把手机拿走。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扒窃”。基于以上事实希望以三个月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

其次、归案后,江琼琼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她的认罪态度是真诚的,同时为公安机关节约了大量侦查成本。从归案以江琼琼的表现,可以看出她的悔罪心理很强烈而且诚恳。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根据该条规定的精神,希望贵院最大限度地对江琼琼从轻处罚。

再次、江琼琼的父亲主动要求并已实际交纳了两仟元罚金。

综上所述,建议对江琼琼处以四个半月的拘役。我的意见完毕,谢谢!

                       江西亚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一四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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