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本清律师 2025-12-15 07:50:20 1453
被迫去打官司
迫于治伤的压力,赵延海只好去打一场官司。
根据我多年办理工伤案件的经验,协商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毕竟还有希望;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可努力。
2005年6月2日上午,赵延海的嫂子及其家属又来到我的办公室,说公司抓住他们急需用钱做手术、家庭没钱的情况与迫切心理,逼迫赵延海方签了协议书。我问有没有协议书。答复说没有。只有一份,被公司拿走了。
协议书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我告诉他们:必须及时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否则,超过60日,就没法办了,到那个时候连律师也没法帮你们。
这样,他们同意律师代理,考虑到赵延海的实际情况(孤身一人,只有一个哥哥,同样一贫如洗),我心中非常可怜这个贫寒的农民工。于是决定先行办理,暂不收代理费。
之后,娄本清律师先后找到赵延海的村委会、村民、邹平县中医院调查取证。
2005年6月8日下午,他到邹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随后又于6月13日到邹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诉书。
2005年7月27日,娄本清律师收到仲裁委下发的认定为工伤的书面通知书。对于这份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该认定结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06年3月14日,赵延海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06年6月,案件开庭。用人单位未出庭,邹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缺席做出裁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006年8月18日,当事人向邹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这样的案件,这样的当事人,我的职业良心告诉我,不能有丁点的疏忽与懈怠。五天后,我找到法院主办本案的执行法官,希望通过沟通及时执行,执行法官说等等。等了几天又问,法官说被执行人提交了公司已经不存在的异议。
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惊讶,公司前几天还存在啊!我立刻给赵延海的嫂子打电话,同她一起到工商局查询公司档案。果然,公司已经改制,名称变成了山东齐明建筑有限公司。我立即将相关材料交给执行法官,后案件被移交执行三庭审查。
出乎意料的是,至今本案还没有执行下来,不知是何原因。本着为当事人负责的精神与当事人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我仍不敢怠慢。我先后与赵延海的嫂子到法院跑了好多次。
娄本清律师希望法院早日处理此案,“让工伤农民工不再身心俱伤”。他也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工的工伤。
“天下谁比我还难”
张德娥告诉记者:“一个女人拉扯三个傻子(赵延海父亲、赵延海兄弟),两个姑娘。天下有这么难的吗?”
他们有责任田,种棉花和玉米,赵延江白天黑夜照顾病人,只有张德娥抽空到地里干活、收庄稼。除了种地还要做饭、送饭、洗衣服、料理家务、打官司、找法院。每天天刚蒙蒙亮,她就起床。张德娥说:“(赵延海)每天换洗,像小孩一样。他喝水多,水少就发烧、发热、背部受不了,攒上一盆子就到河里洗。”
赵延海的全身长满褥疮,先从腋窝开始,腿、背部、颈部、阴部,到处都是。
为了维持生命,赵延海每天在家输液,花钱无数。为了治疗、打官司,家中的小麦、玉米、棉花都卖了。贷款还得有担保,人家看这样困难不给贷,担保也找不到。农村的民间高息贷款,已经高达四万元。
张德娥的大女儿挣的钱也都花上了,知道家里困难,她结婚连100元的衣服都没有做一件。
后记:让救命钱早日到达
大约上午10时,记者又赶到山东邹平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该案已经下发了裁决书,对方没有到庭答辩。现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下午一点半,记者到达邹平县人民法院。该院政研室的石主任告诉记者,本案在进一步的执行之中,如果有结果会通知本刊。
截至本刊发稿之日(12月8日),我们尚未接到法院传来执行佳音。我们热切期望邹平县法院早日处理此案,让正义早一天惠顾这个可怜的农民工!(本刊将继续关注执行的进展)
附录:农民工工伤有“三难”
二是职工是弱势群体,农民工更加弱势。农民工的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往往是最差的,劳动时间长、强度大,没有保障。发生事故难以承受。
三是两难心理。打官司没有钱,不打官司得不到赔偿。遇到黑心老板处境甚至达到残酷的程度。有的饿死、冻死、等死(没钱治疗)。难怪有些老板说,拖也能把你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