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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首例网络介绍台湾女卖淫案一审判决

 孟庆红律师 2020-04-10 08:13:00  686

孟庆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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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涛等人一般先在台湾一些色情网站留言板上打卖淫广告,内容一般以“有经济困难,需要找援助我的哥哥”之类,并留下MSN号码,内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广告。键盘手阿迪、阿风、小曹经常通过台湾网站搜索台湾的交友网站,进站以后以女孩子的名字登录,专点男人与之聊天,在聊天过程中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嫖娼。如果对方愿意,他们就让其留下电话号码,并告知价钱,然后将电话告诉小玉。

    介绍卖淫行为发生在大陆,卖淫交易发生在台湾,没有嫖客和卖淫女的印证,只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介绍卖淫聊天记录和银行汇款记录。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尹涛介绍卖淫案,近日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尹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网络时代的新犯罪方式,异地交易的风险规避,依然无处遁形。据悉,从2001年出现全国首例网络介绍卖淫案以来,尚未发生过借助网络介绍台湾女卖淫案。